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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吃的范围:
①:故意模仿口吃不应归于口吃,显然口吃病不应想得就得。
②:被迫词语替换应归于口吃,显然这是口吃患者的普遍现象。
③:正常人的口吃现象不应归于口吃,显然口吃现象不可避免而正常人也不会去避免。
④:口吃患者的口吃现象应归于口吃,显然口吃患者没法区分口吃与口吃现象并都力图避免。
口吃的性质:
⑤:口吃患者与人交谈时比自言自语时容易口吃。
⑥:口吃患者出言谨慎时比无心快语时容易口吃。
⑦:口吃患者越留意自己说话越容易口吃,正常人正好相反。
⑧:有些口吃患者难以被别人察觉到,但内心的恐惧感很强。
⑨:有些口吃患者自己察觉不到口吃,但形成了长久的习惯。
⑩:口吃患者在不同场合或与不同人说话的口吃以及难发音,都无法在可信的范围内找到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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