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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主编的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手册第10版(即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研究用诊断标准中对多动性障碍的诊断标准及1986年第一届全国儿童多动症学术研讨会制定的诊断标准而订:
(1)注意力不集中(至少具备下列6条):
①常常不能仔细地注意细节,或在做功课、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出现漫不经心的错误;
②在完成任务或做游戏时常常无法保持注意力,往往有始无终 ;
③别人对他讲话时常常显得没在听;
④常常无法始终遵守指令,无法按时完成功课;
⑤常常遗失生活必需品,如作业本、书、笔、玩具等;
⑥常回避或极其厌恶家庭作业;
⑦易被外界刺激吸引过去;
⑧组织任务和活动的能力常常受损。
(2)活动过度(至少具备下列3条):
①双手或双足常常不安稳或坐着时蠕动;
②不能静坐于自己的座位上;
③常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
④难于安静地参与娱乐活动;
⑤表现出持久的运动过分,社会环境或别人的要求无法使其显著改观。
(3)冲动性(至少具备下列1条):
①常在提问未完时其答案即脱口而出;
②在游戏或有组织的场合不能排队或按顺序等候;
③经常打扰或干涉他人;
④常说话过多,不能对社会规则做出恰当的反应。
(4)以上症状均持续至少6个月以上。
(5)7岁以前起病。
(6)排除其他精神发育障碍性疾病,如孤独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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