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5-3-31 09: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我校决定扩大救助和帮扶力度,继续为特困家庭提供帮助。规定如下:
【资助对象】
邢台本地户口 0-6周岁特困家庭自闭症儿童及其它语言智力障碍儿童。
【资助条件】
□ 被资助儿童家庭持有《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 被资助儿童家庭有2人(含2人)以上持残疾证的
□ 被资助儿童父母离异由一方抚养孩子且无经济来源的。
□ 被资助儿童父母一方去世或双方都去世的。
注:以上条件符合一项即可申请。申请时,请备齐所需要证明资料原件。必须携带幼儿残疾证。
【资助名额】
2015年计划资助10名患儿。
【时间安排】
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
【资助形式】
全额资助
进行为期10个月的免费专业康复训练。
联系电话:0319—32166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