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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适应和社会化的程度高低直接影响人的一生发展,若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所倡导的“三维”健康标准——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它既关系到一个人的基本生存问题,又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因此,培养社会性良好的公民是我们教育与康复工作中的主要目标之一,针对孤独症人群而言,也是最难达到的目标。
一、概述
社会适应通常有两个含义,首先社会适应是指个体为适应社会环境而改变自己的行为习惯或态度的过程;其次,社会适应是指个人与社会环境关系的一种状态,即个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一种和谐协调、相宜的状态。这里主要是从培养与社会相宜状态入手谈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一般认为社会适应能力包括以下一些方面: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基本劳动能力;选择并从事某种职业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能力等。只有具备了这些能力的基础,才可能增加社会参与的广度,提高适应能力。培养沟通能力、交往意识是发展社会适应的基础。
一般训练普通学生适应社会的基本技能要从观察社会、认识社会做起,由专门的社会课承担,从小学到中学都开设相关课程,此外学校还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训练学生适应社会的各种技能,如教《买东西的学问》一课时,要将内容设计成小品,由两位同学模拟购买食品,其余同学进行评价看谁做得好,并说说为什么?今后买东西应怎样做?训练学生买卖的多方面技能。
教学《注意交通安全》时,可把学生安排到十字路口观察,当小警察,这样学生不仅对各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所代表的意思理解记牢了,还感受到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危害性。但这些手段应用到孤独症学生的教学中并不适用,他们不能预知、想象环境变化可能的后果,不能脱离直接经验、仅凭间接经验迁移所学的基本技能,他们的沟通与交往的能力都很弱……
由此决定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有一定的特殊性、个别性。
二、不同类型的孤独症人士社会适应训练要点不同
确定社会适应训练要点的角度很多,这里从反观成年孤独症人士的角度来考察。成年孤独症中有一部分人认知能力较强,特别是机械记忆能力好、模仿能力强,生活自理基本没有问题,他们有基本的职业劳动能力,只是人际交往缺陷明显、缺乏进取意识、合作意识,喜欢“独立作战”;另~部分人则相反,情绪异常且整体认知能力很低,基本不能生活自理;还有一部分人基本能生活自理,能在别人帮助下从事职业劳动,但头脑中掌握了大量支离破碎的概念,很难理解社交与职业活动中的互动规则,需在别人帮助下实现社区生活。从孤独症人士成年后的行为表现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三类人从小具有的认知能力的差异导致阶段教学目标、侧重点等都不同,虽然总目标都是发展社会适应能力,但第一类从小认知能力较强、语言较丰富的儿童,可以本着发展社会交往能力、职业能力的目标前进;而第二类能力弱的儿童就要本着生活自理的目标选择内容,而单纯的、割裂的知识类学习应被摒弃,如现实生活中没有或极少有的活动,平时儿童根本用不上,因此不用训练。
如学习吃饭用具配对、服装配对,两者相比前者常用,要学,而后者在其将来成人后也不经常独立操作(不能买衣服,只能给什么穿什么),就不用学;对于能力处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类儿童,因受到认知、沟通、交往能力的多重制约,其未来很难独立从事职业活动,为此完全的独立生活应是培养目标。除了生活自理技能外,简单交往、安全适度地利用社区常用设施、规划独立闲暇时间、遵守社会规则等要有步骤、有重点地教。那种等基础知识都学会了再教交往态度、遵守规则、享用闲暇时间的做法并不可取。
因为这些儿童往往在那些基础知识教学中已经失去了兴趣、压抑了情绪和潜能,很难再持续学习更复杂的社会规则了,而且机械地学会的1、2、3和现实生活中的1元、2元、3元是不同的,孤独症人士很难在实际中把两者联系并迁移应用。当他们掌握了大量的、零散的知识的时候,通常已十三四岁了,各种行为问题突增,再谈社会规则的学习为时已晚。
因此,从小要同步进行,教的概念要能够马上生活化、教的技能可以马上用,并要遵从社会规则生活,切忌孩童时期可以为所欲为、长大后(好似懂事了,实际情绪行为问题的隐患更深了)再慢慢规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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